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網信辦:
近年來,各地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0號)有關規定,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范培訓,嚴格考核,不斷提高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為避免和減少傷亡事故,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單位和人員受利益驅動,置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于不顧,采取造假和網上售假等方式偽造、變造、買賣特種作業操作證,嚴重危害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自身安全。為有效打擊假冒特種作業操作證行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專項治理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依法查處偽造、變造、買賣特種作業操作證行為,嚴厲打擊假冒安全監管部門網站及通過網絡制假售假行為,嚴肅查處從業人員持假冒特種作業證上崗作業行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特種作業操作證考核發放和信息查詢。
二、治理重點
生產經營單位偽造、變造、買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變造、買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生產經營單位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不查驗,默許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持假證上崗。假冒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政府網站,從事虛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為。特種作業人員偽造、涂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或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8年7月15日前)。
印發關于開展打擊假冒特種作業操作證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全面部署安排,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8年7月16日至年底)。
按照專項治理行動工作要求,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開展自查,確保特種作業人員全部依法持證上崗。特種作業證考核發證機關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考核發證工作流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肅處理無證上崗和持假證上崗行為。嚴厲打擊偽造、變造、買賣特種作業操作證行為,及時封堵或關閉假冒網站
四、工作措施
(一)部署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7月15日前,各級安委會動員部署組織本地區各有關單位開展打擊假冒特種作業證書專項治理行動。
(二)加強宣傳引導。
各級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要利用政府網站、媒體等,結合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加大對“特種作業是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等宣傳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生產意識,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監督特種作業的良好氛圍。各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要教育從業人員必須通過規范培訓和依法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三)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自查。
要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全面檢查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并通過全國統一證書查詢系統(進入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依次點擊 “服務”—“服務大廳”—“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進入查詢平臺)查驗持證人員證書真偽,確保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依法持證率達到100%。
(四)規范完善考核發證管理。
各地區考核發證機關要對特種作業取證流程認真自查,努力優化辦事流程,創新管理模式,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提高許可效率。
(五)開展專項執法。
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組織開展1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加大對重點行業企業、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查驗力度,提高查驗率。重點對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情況、證書來源及證書的真實性進行查核。同時,要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中。
(六)加大假冒特種作業證違法行為查處力度。
各級安委會辦公室要會同公安、市場監管、網信等部門開展打擊假冒特種作業證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假冒網站,倒查假冒證書獲取渠道、造假制假窩點。建立專項行動情況曝光制度,及時曝光查處的假冒特種作業行為。
五、職責分工
(一)省、市、縣三級安委會是組織實施專項行動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和宣傳教育,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本地區專項治理行動各項工作。
(二)各級考核發證機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規范和完善特種作業證安全培訓、考核管理工作,指導生產經營單位依法依規使用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作業,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
網信部門依法對假冒政府網站予以封堵或關閉,發現一個處理一個。
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網上售賣特種作業證等違法行為的監管,依法嚴厲查處網絡兜售假冒證書行為。
安全監管部門配合公安部門加大對制假售假的打擊力度,對制假售假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打擊持假冒特種作業操作證對維護法律尊嚴、保護從業人員人身安全和推動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牢固樹立全國“一盤棋”的意識,將思想認識統一到專項行動的要求上,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建立長效機制,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二)強化部門協作。
地方各級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與公安、網信、市場監管等部門以及區域間的協作配合,強化信息共享和執法協作,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
(三)暢通舉報渠道。
要設立舉報熱線,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假冒特種作業證違法行為。對在專項治理行動中查獲的刑事犯罪案件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
(四)嚴格督導檢查。
地方各級安委會要加強對本地區專項整治行動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做好對現場執法人員的執法指導,提高執法人員對特種作業證的辨識能力和甄別水平。嚴格按照《安全生產執法手冊》開展查處工作,做到證據確鑿、事實清楚、程序合法規范、適用法律準確。
(五)強化責任追究。
對生產經營單位不落實主體責任,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不認真查驗、不處理的,要依法處罰;對偽造、變造、買賣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偽造、變造、買賣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從業人員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證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從嚴從重處罰,并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委會于2018年7月31日前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從8月份起,每月月底前報送當月工作情況;12月底前報送專項治理行動工作總結。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