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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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將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符合條件的設區的市或社會組織
《意見》提出,充分發揮市場、社會組織、專業機構等評價主體作用,鼓勵發展各類人才評價社會組織和專業機構,逐步引入專業性較強、信譽度較高的第三方機構參與人才評價。政府在專業性強、社會通用范圍廣、標準化程度高的系列,選擇水平較高的專業化人才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組建社會化評審機構。逐步構建“個人自主申報、業內公正評價、單位擇優使用、政府指導監督”的社會化職稱評審機制。
探索在產業優勢明顯、人才密集度高、創新能力強的地方和行業組建省級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探索建立片區式職稱評審委員會,開展地方間聯合評審。
打破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系等限制,凡在我省企事業單位工作、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人事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均納入職稱申報評審范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與公立機構專業技術人員享有同等的職稱申報評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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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部署,在未設置正高級職稱的系列設置正高級
《意見》要求,健全職稱層級設置。各職稱系列均設置高級、中級、初級職稱。按照中央部署,在未設置正高級職稱的系列設置正高級。
完善職稱專業類別設置。在國家規定范圍內,各設區的市和行業主管部門可結合本地、本行業實際,以職業分類為基礎,設置有關專業類別,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后實施。
促進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對實行全國統一考試“以考代評”專業的職稱,不再進行職稱評審或認定。凡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明確可聘用專業技術職務的,取得職業資格可視同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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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在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側重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
此次《意見》明確,健全誠信承諾和失信懲罰機制,對違法違紀、學術造假等品德不端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
同時,堅持分類評價、科學考察?茖W分類評價專業技術人才能力素質,注重考察專業性、技術性、實踐性、創造性,突出對創新能力的評價。
不再將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作為職稱申報評審的必備條件?茖W設置學歷、專業等評審條件,對于參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學歷,不再限定年限要求。合理設置和使用職稱評審中的論文和科研成果條件,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
對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淡化或不作論文和科研成果要求;對實踐性、操作性強,研究屬性不明顯的系列,論文、科研成果不作為必備條件;探索以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病歷等成果形式替代論文要求;實施代表作制度,重點考察科研成果、論文、創作作品質量,淡化數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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暢通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雙通道”,可自主選擇基層職稱或全省統一的職稱
《意見》提出,在鄉鎮單位(不含城區街道辦事處和派出機構,下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醫療衛生專業除外)申報職稱,可不受所學專業限制;評審時,側重考察實際工作業績。
在職稱評審時,可對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實行單獨分組、單獨評審。建立健全“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基層職稱制度。在現有系列基礎上,由各設區的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本地基層職稱評審管理辦法,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同意后組織實施。
基層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不占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總數。暢通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雙通道”,可自主選擇基層職稱或全省統一的職稱。基層職稱僅在基層崗位聘用,不作為非基層單位崗位的聘用依據。強化在基層和薄弱地方工作經歷的職業發展競爭優勢,將基層服務經歷、貢獻業績作為高校、科研院所、大型醫療機構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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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職稱工作納入人才工作考核、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建立對評審工作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定期評估,將職稱工作納入人才工作考核、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對自主評審單位的監管,建立備案管理和檢查評估機制。對在職稱申報審核中弄虛作假的單位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責任人責任。嚴肅職稱紀律,明確評審主體和人員的工作紀律,完善違紀通報機制,加大違紀處理力度,制定處理違反評審政策紀律規定。
《意見》提出,促進職稱制度與用人制度銜接。堅持評以適用、以用促評,實現職稱評審制度與各類專業技術人才聘用、考核、晉升等用人制度相銜接。用人單位應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對取得相應職稱的,實行競爭聘用(任),對不能較好履行崗位職責的,通過解聘、低聘等方式破除職稱終身制,真正實現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