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集團與神華集團正式宣布重組】據國資委消息,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與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正式宣布重組。重組后的新企業定名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至此,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戶數已由2003年國資委成立之初的196家降至目前的98家。神華與國電合并,央企數量減至98家 專家解讀重組影響
28日,國資委網站消息,經報國務院批準,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與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并重組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今年以來,關于能源央企合并重組的預期不斷升溫,此前傳出多個版本的重組方案,如今最終以神華和國電的合并告一段落。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神華與國電最終聯手,將使得產業鏈優勢互補。煤炭企業與發電企業重組,形成同一主體是煤電聯營的較好形式,能夠形成全產業鏈競爭優勢,發揮協同效應。
在李錦看來,五大發電企業的組建成為上一輪電改的亮點,使得發電端引入競爭。但隨著五大發電企業在火電等領域的競爭日益加劇,重復建設、同質化競爭、內耗嚴重的問題也逐漸暴露。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此前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神華和國電合并,對于一定程度上消除煤電緊張關系、實現煤電風險對沖、建立煤電路運一體化大型能源企業、提高產業集中度具有積極意義。
恒豐銀行研究院商業銀行研究中心負責人吳琦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發電和煤炭企業的整合有利于充分發揮雙方的優勢,提升經營效益。另外,在“一帶一路”倡議的背景下,沿線國家和地區在發電和供電能力方面存在巨大缺口,如若合并則有利于提升國際競爭力,搶占海外市場。在整合后也有利于推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為企業降低電費負擔。
不過,中國電力專家、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電力企業的合并有利于增強國際競爭力,但對國內市場而言,可能會因為過度集中而影響市場競爭,且重組合并對扭轉電力企業虧損或許沒有實質性作用。
神華和國電的合并重組醞釀已久。今年6月4日,中國神華(19.320, 0.00, 0.00%)(601088.SH)、國電電力(3.490, 0.00, 0.00%)(600795.SH)發布了幾乎一模一樣的重大事項公告,均稱2日接到控股股東通知,獲悉其擬籌劃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項,且該事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尚需獲得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兩家公司均于5日起停牌。
中國神華今年3月宣布,擬按0.46元/股(含稅)派發2016年期末股息,金額共計91.49億元;同時擬以2.51元/股(含稅)派發特別現金股息,金額共計499.23億元。兩者相加,累計派發股息高達590.72億元。
李錦當時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中國神華巨額分紅的主因是為煤炭企業兼并重組提供資金。大股東神華集團持有中國神華73.06%股權,能從此次分紅中獲得約432億元。
中國國電此前掛牌轉讓旗下水電企業,也被指是為重組做準備。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項目信息顯示,國電恩施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同時掛牌轉讓旗下多個水電子公司股權,包括3.37億元轉讓國電廣潤水電開發有限公司100%股權及3.37億元債權,9906.5萬元轉讓國電(恩施市)匯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100%股權,9748.1萬元轉讓湖北宣恩洞坪水電有限責任公司20%股權。
高層頻頻的表態以及近兩年一系列相關政策出臺,電力企業重組終于落地。在今年年初舉行的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委負責人會議上,國資委主任肖亞慶表示,推動企業集團層面兼并重組,加快推進鋼鐵、煤炭、電力業務整合。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肖亞慶再次強調,要深入推動中央企業的重組。在鋼鐵、煤炭、重型裝備、火電等方面,不重組肯定是不行的。
更早之前的2016年7月26日,國務院公布了《關于推動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的指導意見》,規定石油天然氣主干管網、電網等實行國有獨資或絕對控股,同時明確表示推進電力行業并購重組。